邱姓男子前天下午𝟝𝟙吃瓜在高市楠梓新路的郵局提款機前邊領錢邊講手機,長達近10分鐘,巡邏經過原以為邱是,趨前關心,邱稱領9萬8000元要繳罰款,又改口稱領薪水,因無法提出7張提款卡來由,後被查出是就逮。
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方姓女警前天下午1時許巡邏經過轄區楠梓新路郵局提款機前,見一名年輕男子𝟝𝟙吃瓜在A51吃瓜-TM前,邊講手機邊領大筆現金,時間將近10分鐘之久,由於該區是車手提款熱點,方警以為男子是被害人,等他領完錢後,趨前關切。
方警向男子表達「我是楠梓派出所員警,關心你一下,你領這麼多錢幹什麼?要繳款嗎?」並指這裡有很多人受騙,我們需要查一下;方警客氣問「可以查一下你的身分,你領多少錢」,男子回答「9萬8000」,要繳罰款。
女警認為可疑,呼叫其他警力到場,男子又改口稱錢是領薪水,說詞前後矛盾,員警一查發現提款卡根本不是他本人的,又無法說出7張提款卡來源,查出他不是被害人而是詐團車手。
警方查出車手是29歲邱姓男子,邱男因無業當車手,從嘉義到高雄提款,警詢後,依詐欺、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,檢察官命其以10萬元交保候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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